将户口迁移到成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购房迁移: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,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 年以上的市外人员,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。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,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。
2.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移: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,落实工作单位的,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。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《就业报到证》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《户口迁移证》办理入户手续。
3. 父母与子女、(外)孙子女之间的迁移:符合家庭户迁移条件的人员,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至父母、子女或(外)孙子女所在的家庭户。
4.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:成都市内户口迁移主要包括各区间的搬家迁移、结婚迁移、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、父母与子女、(外)孙子女之间的迁移等。
5. 人才引进:拥有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者,可以先将户口迁到其他城市,再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迁入成都。
6. 其他条件:如离婚迁移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迁移条件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,建议在办理迁移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迁移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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