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范围内已实行“一户一表、抄表到户”的居民家庭用水户。
本次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阶梯水价分别按1:1.5:3的比例安排,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。第一阶梯水量0-216立方米/户表·年,终端水价2.98元/立方米;第二阶梯水量217-300立方米/户表·年,终端水价3.85元/立方米;第三阶梯水量301立方米/户表·年以上,终端水价6.46元/立方米。
同时,合表居民用户和学校、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,暂执行第一阶梯价格,在今后水价调整时按与第一阶梯1:1.15-1:1.25的价格水平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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