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崇州市为四川省辖县级市,由成都代管。
崇州市历史悠久,公元前206年(汉高祖元年)置江原县;晋置汉原郡,后改晋原郡。公元686年(唐武则天垂拱二年)置蜀州,领晋原、唐隆、青城、新津四县;南宋绍兴十年(1140年)升为崇庆军节度。
公元1144年(南宋绍兴十四年)升蜀州为崇庆军,亦领数县;淳熙四年(1177年)以高宗潜藩于此乃升为崇庆府,以示崇庆之意。公元1283年(元代至元二十年)改为崇庆州;继称崇庆州,隶成都府。崇庆始成为不领县之散州,境域与今崇州市境域大致相同。
公元1913年(民国二年)废州改为崇庆县;1913年(民国二年),民国政府废除清朝设置的府、州、厅。崇庆州因此而改为崇庆县,先后隶川西道、西川道、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。
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崇庆县属川西行署温江专员公署管辖,1952年后属四川省温江专员公署管辖。
1983年7月,温江地区行政公署撤销,崇庆县划归成都市管辖。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市,撤县设崇州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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