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公开信息,四川省2023年峰平谷用电标准如下:
高峰时段(10:00-12:00、15:00-21:00):第一档电量为180千瓦时及以下的,电价为0.5224元/千瓦时;第一档电量为181-280千瓦时的,电价为0.4724元/千瓦时;第一档电量为281千瓦时及以上的,电价为0.6224元/千瓦时。
平段(7:00-10:00、12:00-15:00、21:00-23:00):第二档电量为181-280千瓦时的,电价为0.4724元/千瓦时;第二档电量为281千瓦时及以上的,电价为0.8224元/千瓦时。
低谷时段(23:00-次日7:00):第三档电量为180千瓦时及以下的,电价为0.175元/千瓦时;第三档电量为181-280千瓦时的,电价为0.275元/千瓦时;第三档电量为281千瓦时及以上的,电价为0.3535元/千瓦时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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